2008年1月8日 星期二

終於合法居留了!





來了快四個月

終於拿到荷蘭居留證了!!

在三個月申根簽證過期跟拿到居留證之間的空窗期

就像非法居留赤裸人一樣



搭了一個小時的火車到了zwolle的移民局

途中一直祈禱:

名字千萬不要寫錯.....

國籍不要寫成泰國或中國....

照片不要貼錯.....

神阿,我連早餐都沒吃

只喝了一杯美錄

請賜我好運好嗎?

要是一點點錯誤,

就要再等六個月.....

二十天後就回不了台灣了!!



移民局裡等待著的是各色人種

輪到我的號碼時是個金髮小姐開口就跟我說荷文

我把護照跟領件信交給她

她問我還有沒有帶別的證件?

(阿?我以為護照跟信就可以換魔戒了,你們信上自己說的阿!)

後來原來是她誤會我已居留一年

於是她就前去神祕的小房間拿出了這提款卡大小的卡片給我

我小心翼翼的反覆檢查姓名國籍使用期限

高檔的居留證除了將大頭圖像轉成數位碼

還轉印了我親手簽名的筆跡

我誠懇的對辦事小姐說真是太感謝你了


步出移民局

忍步住抬頭挺胸了起來

想跟每個人握手

【你好,我合法了!】

【你好,我有居留證了喔!】

【你好,我是CAS優良電宰豬肉!】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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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則留言:

匿名 提到...

真想抱抱親親妳~
勇敢的小女子!
我連去個高雄三個月,
都會流著眼淚、掛著鼻涕想家。
別說要遠離家鄉,到那遠的國家啦!

加油~加油~
妳的興奮和開心也一併傳來我這來啦!

匿名 提到...

我送給西班牙人了....

YENYITZU 提到...

to 龍寶:
hey,淑媛,
好久不見!!!
高雄拍戲辛苦了!!
我會加油的!一起加油!!

to 偷渡客:
我只能說.....
這位西班牙人這輩子應該都用不到荷蘭居留證!!